委托鉴定请提供如下材料:
一、公、检、法(办案单位)的“鉴定聘请书”1份
二、司法鉴定委托书(由本所提供,一式两份)
▲以下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骑缝章
三、立案时所做询问及讯问笔录(报案人、目击者、受害人、嫌疑人等)。
四、被鉴定人家属的笔录,了解该人的有关情况(调查内容如下):
1、个人简历情况,包括小时候生长发育情况、个性特点、读书、生活自理、待人接物、工作、婚姻情况、与涉案人的关系等。何时开始患病、患病表现情况、治疗情况、病历或疾病证明、残疾证明等。是否有精神病家族史。
2、案发前一个月的精神状况、目前的精神状况(衣食住行等)。
3、工伤或车祸者,事故前及目前的精神状况。
4、取保候审者,取保后的精神状况。
5、饮酒者,既往的饮酒史及案发前饮酒状况。
五、邻居(非亲属)或村干部调查笔录三份(调查内容同上)。
六、看守所或监狱的同监室人员调查笔录三份(入室后的表现情况)。
七、该人平时的书写物等有关书面物证。